1991年,由美返台不久,父親身體出現不適,檢查結果已是無法開刀的攝護腺癌,甚至於放射治療也無濟於事,只能保守的治療。父母個性迥異,母親篤信佛教,隨緣隨性隨喜,對生命保持樂觀面對;父親則相當嚴肅,對生命非常珍惜。發病之初,為了避免他受不了打擊,一下子就崩潰垮掉,不得不選擇對他隱瞞病情。
然而,年近八十的人,尤其父親也是聰明人,心裡大概已經有數,突然告訴我:兄弟都已大了,家產也必要做個妥善安排,其中有一甲多地要登記我名下,我想了一想,七個兄弟姊妹之中,我身為醫生,日子算是好過的,若我接受了這一甲地,日後賣掉了,脫離不了變賣祖產的惡名;留下來對我而言,似乎也毫無用處,反而多了些稅賦。況且大哥的兒子也沿襲了祖業繼續農耕,心裡一轉念,何不直接交給姪兒?當下就告訴父親我的決定,雖然他有些為難,最後還是聽了我的話。太太也是明理人,個性安分守己,一點也不貪婪,也尊重了我的決定,現在姪兒們仍靠著農耕為生,老農舍雖仍留著,在旁邊蓋了現代化的農舍,三樓一個偌大的臥房空著,姪兒老對我說:「二叔,您退休以後就回來住吧!」雖然我不可能再回去麻煩他們,但心裡戚受得到,他們待我比待自己的父親還要好。
後來,父親終於病倒了,長期臥病在床不能行走,只能留在嘉義老家由姪子們照顧,偶爾姪子拗不過父親的叨念才打電話給我:「阿公在念您了,說『自己兒子在當醫生,卻把我從能走路醫到臥床不起』。」聽了實在令人難過,也只好趁下午下班趕回嘉義,幫父親換換尿管,或推個輪椅在村莊裡逛逛,算是撫慰他失衡的心理。第二天清早,天還沒亮再趕回台北上班,卻也因此常常來回連接兩張超速罰單。
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跑回嘉義一次,這樣重覆一段時間之後,考量不想讓父親不知自己是如何走的,終於告訴他實情。當時,空氣間雖有點悶,他卻超乎我的想像地說:「人,能走的時候,就要盡量走,不要像我,現在想走已經不可能了。」聽完有點鼻酸,但醫生也有這樣束手無策的時候。往後,在台北市內應酬,不管有多遠,都盡量走路回家,套句現在流行的廣告語,我勉勵自己:「能走就走,不要等腳麻掉了,怎麼走?」
十幾年後,母親也倒下了,不管醫生說她有肺癌和胃癌,我幫母親做了決定,不再接受任何切片或積極性治療,都已經過了九十歲,不忍再讓她受多餘的苦。尤其身為醫生,結果會如何,我心裡自然明白,也只好讓她在老家和嘉義地方醫院間往返,照顧長輩的擔子又放在姪子們身上。
現在母親也走了三年,每每和太太談到父母親病倒,老家的姪子們仍舊保留農業社會的親情關係,照顧老病長輩無怨無悔,唯有在那令人懷念的舊社會裡,才能真正能夠「老吾老、「幼吾幼」。反過來說,我兩個女兒都不在身邊,我和太太兩個人該如何去照顧那樣老邁臥病的長輩?不是送老人院就是請外傭吧!等到我們都老了,我們自己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嗎?太太似乎也已領悟了我常掛在嘴上的座右銘哲理:「捨!得!」總在一念之間。
有人說:「人如果怕死,就不知道怎麼生活。人若怕吃虧,就不知道如何施捨。」人如果不捨得,就無所得。